半岛体育app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变化。
?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回购账户39,478,064股股票。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并相应减少,因此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桢利”)在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由原来44.03%增加至45.29%,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26%。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39,478,064股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已注销回购账户39,478,064股股票。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并相应减少,因此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由原来44.03%增加至45.29%,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为1.26%。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