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户外照明outdoorillumination,指室内照明以外的照明。户外照明要求满足室外视觉工作需要和取得装饰效果。
户外照明灯具是用在室外的灯具,例如,公园、广场、马路两边以及户外广告用灯。
户外照明灯具主要包括:草坪灯、庭院灯、隧道灯、泛光灯、水底灯、路灯、洗墙灯、景观灯,地埋灯等。
从事电光源产品、各类灯具、相关控制器件、附属配件、电光源生产设备以及和照明相关的智能家居产品的生产、制造、设计、开发、批发、互联网销售(在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的贸易咨询业务(不设店铺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该等产品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向关联公司(包括海外)提供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的须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灯具说明:灯盘骨架采用优质型钢制成,经热镀锌处理,封板处采用铝板。紧固件螺栓、螺母为不锈钢。
(一)从事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投资;(二)受昕诺飞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昕诺飞),以及昕诺飞在中国已投资或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详见备案证明);(三)从事电子技术、电子电气产品、照明产品、工业和家用电器的研究和开发、培训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和和其他相关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就与昕诺飞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培训服务;(四)为昕诺飞或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昕诺飞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的技术培训;(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六)提供照明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性租赁服务;(七)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店铺零售)昕诺飞的产品;(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务外包业务;(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昕诺飞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二)从事电子电气产品,照明产品、工业和家用电器、玩具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和配套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市场推广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十三)以网络销售方式销售电子电气产品、照明产品、工业和家用电器、玩具产品等;(十四)以专业承包方式从事照明工程;提供用能状态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改造、融资、运行管理等节能服务。照明设计咨询,节能设计咨询。电子电气产品、照明产品、工业和家用电器、玩具产品的维修服务。
1、在中国对电器、电子及其他鼓励和允许类产业进行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包括投资者和/或本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董事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为其提供以下业务:①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②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③人才培训、市场开发以及咨询服务;④协助企业招收、招聘人员;⑤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谋求企业之间的平衡外汇;⑥协助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5、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6、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以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8、进口并在国内销售投资者所属公司集团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企业的产品;9、经批准,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0、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11、为所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12、进口为企业、投资者所属集团的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3、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4、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15、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6、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7、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本公司或投资者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8、从事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普通机械、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等有关产品(特种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设立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19、从事汽车电子装置、电子电器材料、装置、住宅建材、家具、照明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视转播专用车等相关产品(特殊商品除外)、化肥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20、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21、咨询服务;22、仓储服务;23、道路货运代理;24、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25、零售文化用品;26、会议服务;27、承办展览展示;28、批发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