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2009年,三一重工与奔驰的商标之战在英国落下帷幕,三一重工胜诉。此后,三一重工从应诉身份转换为起诉者,针对侵害“三一”商标权的行为,接连向国内多家企业发起维权诉讼。
7月1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重工)、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集团)与杭州亚光照明灯饰有限公司(下称亚光照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这已不是第一起两家三一公司向照明灯具企业发起的维权诉讼。早在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审理过一起两家三一公司与深圳三一纳米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纠纷案。后者在其生产销售的照明类灯具产品大量突出使用”三一”、”三一纳米”及”三一节能”等标识进行宣传,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此次审理的案件中,亚光照明在京东公司所运营的“京东商城”上开设电子商铺,主要经营紫外线消毒灯及周边产品。三一重工、三一集团认为亚光照明在电子商铺中所用商标与自己公司所持有的“三一”、“SANY”等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遂对亚光照明、京东公司提起侵权之诉。
三一重工、三一集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亚光照明立即停止使用“三一”、“SANYI”等与之近似的标识,两被告公司断开、屏蔽并删除侵权产品的链接,并在京东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同时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
据了解,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系关联公司,分别成立于1994年和2010年。两家三一公司均以”三一”作为企业名称和企业字号中的核心的部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被告亚光照明成立于1996年,专业从事特殊光源系列产品以及LED照明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主要产品为紫外线消毒灯管。
三一重工于1999年12月分别申请注册了第1550869号“三一”、1550867号“SANY”文字商标,核定使用于第7类的挖掘机等商品上;三一集团则于2002年10月申请注册了第3343981号“三一”文字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1类的灯具等商品上。
两原告称”三一”品牌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宣传和长期使用,已经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此前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三一重工的第1550869号”三一”商标被相关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两原告认为,亚光照明在商品名字、推广、包装及内容上均使用了侵权标识“三一”,侵犯了两个原告主体的商标权利。京东公司在2018年收到原告方发出的律师函之后,没有对包含侵权产品的网站进行关闭,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当与亚光照明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两家三一公司认为,亚光照明在京东网站上开设的电子商铺以“三一官方旗舰店”为名,并对外宣传自己的品牌为“三一”,将其作为产品商标使用,侵犯了原告的“三一”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亚光照明辩称,其持有3件“三一”商标,并且在第11类“三一”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对存其申请申请中存在混淆的商标已驳回处理,批准了其在设计字体、拼音组成不同的两件商标。
亚光照明认为,其对核定在第11类商品上的第1183479号、第20577529号“三一”商标的使用,系合理使用。
经查,第1183479号“三一”商标申请注册于1997年5月,由数字“111”、圆形图案与“三一”文字组成;第20577529号“三一”商标申请注册于2016年7月,由美工体“三一”文字与“SANYI”拼音组成。
亚光照明辩称,这两件商标与原告所持有的商标在外观上不构成近似,在使用商品上也不类似。在使用上述商标的过程中,无论是合同还是商品外包装上都明确标注了公司名称,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不存在混淆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涉案商标与字号的主观故意。
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则表示,被告在其实际使用中使用的是与涉案商标更为近似的“三一”文字与“SANYI”拼音组合,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对于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的诉讼请求,京东公司表示已经对亚光照明提交的营业资料等进行了审核,亚光照明出示的相关商标注册证等无法证明其存在被控侵权的信息。京东公司与亚光照明进行了及时的沟通,要求其对被控侵权信息进行更换。京东公司认为,其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京东公司认为,京东收到的律师函没有附有任何原告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和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仅仅存在原告代理律所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于二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委托代理合同中的业务授权范围也并未明确说明,京东公司有理由推定委托代理合同是针对系列的商业维权诉讼打包的合同,并非针对本案的合同。
对此,原告回应称,在向京东递交了律师函之后随即提起了诉讼,并且在发送给京东的律师函和起诉状中均附上了必要的侵权证据,包括销售的商品标识和商品介绍页面,但京东公司仍未尽到平台应有的义务。
据了解,亚光照明已将京东平台上的店铺名称从“三一官方旗舰店”变更为“棉花骑士旗舰店”,并将网页商品简介中的被控侵权“三一”标识替换为第1183479号“三一”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亚光照明在2015年6月就申请注册了第9类和第11类“棉花骑士COTTON KNIGHT”商标。在受到三一重工与三一集团侵权指控后,于2019年5月申请了“111”商标,目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鉴于案件涉及的证据较多,经双方一致同意,法院宣布择日安排庭审。三一能否再次“打赢”与照明灯具企业的商标侵权案,知产力将持续保持关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