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球突破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23号)精神,通过实施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建设工程,当前我市中小学校基本实现教室灯光照明设备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配置全覆盖。为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学生视力健康,进一步落实“建、配、管、用”等工作规范,特提出以下意见。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明眸皓齿”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习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切实承担起保护孩子视力健康的监管责任,加强教室灯光和可调节课桌椅改造与管理,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健康成长。
1.灯光照明。学校教室灯具照明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浙教办技〔2021〕8 号),严格实施《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T 36876-2018)、《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标准。特别是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依规依标设计、规范组织建设,防止再次整改造成浪费。
2.课桌椅。严格执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课桌椅》(T/ZZB 0434-2018)、《课桌椅》(QB/T4071-2021)标准,以及《温州市中小学手摇式升降课桌椅技术参数》,全面推广使用手摇式升降课桌椅,方便学生使用。各地各校要用足用好我市课桌椅采购限额标准,做好采购和验收工作,加大招投标文件(合同)履约监督,凡不符合要求的课桌椅,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和教室,严把中小学课桌椅质量关。
1.照明环境常规检测。各地各校应每年开展教室灯光照明环境复测,具体检测项目至少包含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等指标。
2.灯具使用与保洁。学校应向全体师生宣传介绍教室照明控制装置具备的分区、分组控制功能,掌握科学使用教室灯光照明系统知识,不同照明需求环境可采用不同的照明模式(如上课模式、投影模式冰球突破、自习模式、显示终端模式等)。建立清洁灯具制度,每年至少清洁灯具1次。
3.灯具与光源更换。双端三基色荧光灯类的灯具更换年限宜为5年,LED类灯具更换年限宜为8-10年。当光源或灯具因上述指标不能达到以上灯光照明标准要求时,必须更换灯具或光源。学校更换光源或灯具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或灯具,优先使用备品备件进行更换。
4.课桌椅调节管理。各地须监督指导学校课桌椅日常管理,做到每所学校、每间教室都要落实具体管理人员。每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课桌椅高度调节,高度与学生身高坐高匹配。坚决杜绝标准“一刀切”和全班“同高度”,防止出现“高个坐矮桌”等现象。
5.建立监督通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常态化课桌椅配备和管理使用督查,确保桌下“净空高”与“净空深”符合标准,对特殊身高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做,对存在应调未调、使用单一型号、有卫生健康隐患等现象的学校要予以通报。
1.严格灯具质保期履约。各地要落实灯具合同质保期的各项要求,三基色荧光灯通常是整灯质保3年,荧光灯光源质保1年,LED灯具通常是整灯质保5-10年(以合同为准)。质保期内免费现场维修、更换。
2.严格灯具检测履约。LED灯具合同通常约定质保期内每年从已安装的灯具中抽取2支教室灯、2支黑板灯做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各地可按规定抽测灯具,也可协商转化为抽测若干教室照明环境指标,若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或更换灯具。
3.严格备品备件履约。三基色荧光灯通常配置10%的灯管和2%的电子镇流器,LED灯具通常配置≥2%整灯作为维修备品备件,各校必须做好备品备件保管,优先用于故障维护修理。
4.严格故障响应时间履约。故障响应时间通常是维修人员到场不超过8小时,12个小时内解决问题。
5.严格课桌椅质保履约。可调节课桌椅质保期通常不得低于五年,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各地应责成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冰球突破。
(一)高度重视。教室灯光照明设备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配置项目是民生实事工程,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常态化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二)财政保障。各地要切实保障学校教室灯光设备和可调节课桌椅经费投入。合同质保期内没有约定提供常态化检测服务、或超出合同质保期的县(市、区),必须提前做好资金预算申报,确保检测经费到位。
(三)技术支持。各地要定期组织力量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中小学校指导教室灯光设备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工作,在技术上和采购方式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学校应加强教育,指导学生安全规范使用和爱护课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