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和5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8,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1,临 2022-023),上述额度为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公司为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债务发生之日起计算,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城市照明的担保,公司作为城市照明控股股东,对下属公司城市照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35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9%,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